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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在建工程项目出险应按工程造价理赔

时间:2013-05-04 15:43:37   上海隆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在工程保险中,如何对在建工程项目出险进行理赔,是值得研究的。本案所涉工程严格讲已不是在建工程,已经投入运营,只是试生产与正式生产的区别,投资财产是否转入固定资产的法定手续。所以出险后的工程项目,虽是一个整体,但未投保的安装费用应剔除在外,这是工程险理赔的一个特点。

一、案例简介

某钢铁公司一新炼钢厂于××××年6月27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附加机损险,保险期限一年。该厂虽已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营,但资产尚未转入固定资产,双方约定以工程投资概算表为依据,保险公司承保其设备费用总价值。次年5月18日,因电器短路供电突然中止,致使炼钢车间钢水包在回转台上未能脱钩,无法浇注,钢水全部铸在包中,造成钢水包报废。事故发生后,该保户以钢包壳损失563 754元和钢水包内耐材损失155 706元,向保险公司索赔损失合计719 460元。

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查该保户设备费用明细帐,认定受损钢水包在设备费用项下,金额为563 754元;保险公司又走访了有关工程技术及会计核算人员,翻阅了领料单据,更换钢水包内耐材需155 706元属实。

二、保险公司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保险公司在查勘理赔过程中,对保险责任以及造成的损失金额均没有异议。同时,确认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一致。但对如何理赔也有不同看法,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该保户系按投资概算表中设备费用足额投保的,但没有投保安装费用,两项费用在投资概算表中是分项列明的,不同于资产负债表中设备价值系设备买价加上安装成本和其他费用之和。根据工程造价的规定及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剔除钢水包内耐材损失155 706元,只对钢水包包壳损失563 754元核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是依据该保户投资概算表中设备费用足额承保的,并收取了全部保费。既然出险的钢水包在投保的设备费用明细帐项下,且只有钢水包包壳和包内耐材合为一体才构成完整的钢水包设备,就应对两项合计损失719 460元核赔。

第三种意见认为,保户投保时标的虽然是钢包壳,但出险时已构成了事实上的固定资产钢水包,其价值不可分割。由于仅投保了钢包壳价值,可视同不足额投保。应按投资概算表中设备费用占设备费用和安装费用之和的比例赔偿两项合计损失719 460元。

我们认为,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投资概算表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单价为依据所计算出的造价瞬时值汇总表。按投资概算表投保的在建工程理赔就应遵循工程造价的规定。我们将工程造价的构成简化成一览表(见附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由四部分构成,即建筑费用、安装费用、设备费用、其他费用。该保户全额投保了设备费用部分,也就是将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按原价加运杂费参加了保险,钢包壳在其中。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材料费和安装费以及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等(本案中的包内耐材),因属于安装费用没有参加保险。经保险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的规定,该保户对钢水包内耐材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表示理解。该案终对价值563 754元的报废钢包壳扣除残值和免赔后以赔偿487 829元结案。

本案为什么按第一种意见理赔,前文已述。现指出第二、三种意见的不妥之处。

第二种意见混淆了按投资概算表与按资产负债表投保的界限。退一步说,该保户如果是按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设备项下全部投保,就应对两项合计损失核赔,因为钢水包转入固定资产不仅包括钢包壳价值,还应包括安装所需材料和安装费用。第三种意见在“不赔”和“赔”之间采取的办法似是而非。除混淆了按投资概算表与按资产负债表投保的界限之外,还混淆了分项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的性质,忽视了保险合同的严肃性和保额确定的原理,因此后两种意见均是错误的。

三、本案启示

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有以下两点启示:

1.在建工程保险应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建工程按其性质来讲,保险供给和需求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但客观情况是目前大多数业主未投保工程险,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因此,在大力抓好工程保险的同时,应注意研究和开展在建工程的财产保险。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出于节约保费和基本保障的考虑,有意选择财产保险。另外,在建工程完工后只能投保财产保险,而企业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现象较为普遍,如果仅盯着帐面上的固定资产,就会使具备承保条件的在建工程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2.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财产保险业务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无论是保险金额的确定还是赔偿金额的理算都应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如真实性原则、一惯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等。在建工程保险不仅涉及到财会知识还及到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应加强对保险从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才能做到赔有理拒之有据,增加保险理赔工作的科学性。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一览表

 

名称

主要内容

建筑费用

1.房屋建筑工程和水、暖、电、气等设备费用及装设、油饰工程的费用,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铺设工程费用。

2.设备基础、支柱、烟囱、水塔等建筑工程以及窑炉的砌筑工程的费用。

3.场地平整,以及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清理、美化等费用。

4.修建铁路、公路、桥梁及防洪等工程的费用。

安装费用

1.机器设备的装配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材料费和安装费。

2.对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和系统联动的调试费。

设备费用

1.为工程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用。

2.新建项目购置和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人设备费用中。

3.设备运杂费,指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包括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采购费等。

其它费用

1.土地转让费,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2.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财务费用。

3.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等费用。

4.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调整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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