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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研究与试行

时间:2013-05-04 16:29:37   上海隆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据相关媒体报道,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事故时有发生,而且事故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管理者的正常经营。

针对上述情况,我司在查阅了大量的国际、国内有关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迅速对我国的高速公路公众责任风险进行研究,推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高速公路公众责任保险保险风险管理报告和保险方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公众责任的风险大致有:

① 公路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② 路面杂物清理不及时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③ 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掉落、倾覆和倒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④ 使用未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作业车辆或机械设备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⑤ 防护网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人以及牲畜上路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⑥ 任何属于高速公路管理者的疏忽存在交通隐患,致使机动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无法预料而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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