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财政局对2011年全市参加进出口信用保险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给予资助,拨付省级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442.23万元,扩大了承保规模和保险覆盖率,支持全市外经贸企业做大做强。
徐州市在保持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协调促进机制,研究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根据符合地方发展特点的支持重点,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其中,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投保并缴纳保费的进出口企业,省财政提供保费资助:对一般贸易出口,省属企业按实缴保费的50%予以补助,市、 县企业按实缴保费的30%予以补助;对省内企业为进口国家重点鼓励的先进技术装备、资源类产品投保的进口信用保险,按实缴保费的20%补助。
除享受省级财政保费资助外,市财政对市区企业给予实缴保费金额20%的资助,对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出口企业,再给予实缴保费金额10%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