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记录销售人员信息、投保人信息,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保费缴纳信息、承保信息……保险业务材料的失实记载正在成为业内高发问题。
近日,监管部门通报,山东省某财险公司2019年1月至10月承保业务中,1499份保单中留存客户(投保人)电话号码不真实,涉及投保人1260人,涉及电话号码45个。
10月23日,人保财险一连收到3张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开出的罚单,涉及机构包括人保财险北京大兴支公司、昌平支公司和海淀营业部,案由均为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3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共受罚金167万元。
保险公司为何冒着吃罚单的风险故意为之呢?
据了解,保险机构“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一般主要是指保险机构的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或者保险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专项报告或资料不真实。
“保险公司业务部门为了争抢业务,采取了不合规的手段,在业务事项上做虚假记录是为了逃避监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甚至还可能存在深层次问题,如利用保险形式钻法律法规“漏洞”,进行利益转移乃至偷税漏税等。
近年来,监管部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防范风险,加大对保险机构未真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处罚力度。业内人士预计,“严监管”风格将长期持续。“因为报告、资料不真实,会影响到监管对保险市场的调控。监管部门需要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相关监管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自动调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提升治理与管理水平。“一些保险公司在制定考核指标时过分强调业务量,导致业务员疏于业务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因此,险企一定要重点强调合规的重要性,以此推动业务规范和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