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保监会政策支持下,广东银保监局近期将自贸区简政放权政策复制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8市(不含深圳,下同),并配套印发《关于简化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保险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这是全国首个将省内自贸区银行业保险业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复制推广到省内主要区域的案例,是粤港澳大湾区在重要改革中先行先试的有益尝试。
广东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大幅简化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政策惠及机构数量占比扩大超过50%
《实施细则》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8市银行支行和保险支公司及以下机构及其高管的主要准入事项全面取消事前审批,实行事后报告或备案制。
广东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将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至大湾区内地8市,将实现“三大转变”:一是政策惠及面明显扩大。政策适用地域范围比原来扩大500多倍,政策惠及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占广东银保监局辖内机构数量的比重,由原先自贸区内的不足1%扩大至超过50%;涵盖机构类型由6类扩大至12类,基本覆盖辖内主要银行保险机构类型。二是银行保险机构运营灵活度增加。随着新政策的实施,大湾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只需报告或备案相关事项,即可按自主计划开展机构设立、高管任免等工作,便于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三是政策执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示了相关事项的适用范围和时限,明确了机构提交备案或报告材料的目录和格式,确保政策要求公开透明。
利于金融机构完善湾区布局
在业内看来,此举将有利于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大湾区展业,不断丰富金融供给,支持大湾区建设和发展。
“分支机构及高管变上需求量较大。”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过往经验值来看,该公司在过往一年内,机构变更超60次,高管变更超400人次。
“新政受益范围非常广泛。”建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前,该行在湾区内的115个管理型支行主要负责人均须申请任职资格核准,占全省管理型支行高管总数的61%。
“过往银行保险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等事项审批环节较为复杂,审批流程较长,高管准入也要考试和审批。”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化后,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只需就相关事项进行报告或者备案,即可按自行计划开展机构设立、迁址、撤销、高管任免等工作,相关机构设立也将筹建和开业两个准入环节调整为一次报告或者备案完成,相关高管任职取消考核和审核要求。此举将有利于保险机构完善湾区机构布局,在大湾区的内部资源调配、人员管理方面可以更灵活地调整经营管理策略。
建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落地后,该行可按根据机构发展规划自主开展机构调整工作,干部调整工作也更加便利和高效,有利于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布局策略;同时,《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事项的适用范围、时限,以及所需材料的目录和格式,确保了政策的公开透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中银香港金融研究院经济学家丁孟认为,港澳金融机构更多是以外资投资形式进入内地,审批流程等方面的简化,更有利于港澳金融机构在大湾区的经营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个缩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广东银保监局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二是不断丰富多层次金融体系建设,三是深化金融融合创新。下一步,广东银保监局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大湾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