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保监局下发通知,规范公司学平险销售行为。一是公司及从业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购买指定公司的学平险产品,变相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二是公司在承保时,要加强业务宣传工作,准确描述和解释保险产品责任,不得相互恶意诋毁。三是各公司开展学平险业务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处置,对自查整改后仍然存在的问题,保监局将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