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新闻资讯
案例分析

司机酒后撞人 保险公司赔吗

时间:2013-05-04 15:40:48   上海隆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8日,司机邓某酒后驾驶自卸货车,在房县城关镇白土变电站路段,将骑自行车的陈某撞成九级伤残。

邓某对事故负全责。陈某后起诉索赔。房县法院一审判决邓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陈某1.6万余元。保险公司提出上诉,理由是酒后驾驶也可以获赔,严重违背了社会正义。 司机醉酒驾驶撞人,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在一审败诉后,保险公司以“违背社会正义”拒绝支付。昨悉,十堰市中级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部分不能免责,遂终审判决赔偿受害者1.6万元。

十堰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故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并无不当。法院遂维持原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021-3998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