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行为既关系到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了规范公司业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树立公司业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保险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包括保险经纪在内的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有关规则,以及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服务标准。
一、 接洽客户
(一) 表明身份。公司业务人员应首先向客户声明所属机构的名称、性质和业务范围,并主动出示执业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 告知获取客户信息的途径。公司业务人员应充分尊重客户的感受,应客户要求向客户说明得到客户信息的途径。
(三) 在委托权限内执业。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业务合同,就客户委托的有关事项明确约定。公司业务人员的执业活动应当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遇到超出委托权限的范围的事项应当取得客户的书面授权。
二、风险管理与咨询
(一) 公司业务人员应深入了解和分析客户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估。
(二)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三) 公司业务人员应以客户容易理解的方式向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以便于客户对建议的内容作出明智的决策。
三、保险方案指定
(一) 提供全面充分的信息和保险方案建议。在介绍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时,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不得夸大保障范围和保障功能。对于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投保人和保险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退保的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应当向客户详细说明。
(二) 如实披露关联关系。若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的提供者与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关系,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该关联关系的性质与内容。
(三) 获得客户认可。公司业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公司规定,将保险单据和重要文件交由客户本人签署确认,不得代客户签署。在进行保险安排前,应取得客户对保险方案的书面认可。
四、保险安排
(一) 市场询价和招标。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就保险方案向客户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询价和招标,若客户未指定,公司业务人员应当本着客户利益大化的原则,选择四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进行询价,或向市场公开招标。
(二) 如实告知。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将客户对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明确告知客户。
(三) 相关文件的准备。公司业务人员应当确保投保文件符合保险人的形势要求,及时将投保文件提供给保险人。对于保险人传送给客户的相关信息、保险单据和文件,公司业务人员应当仔细检查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转交客户,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更正。
五、保单变更、续保与退保
(一) 保单变更。公司业务人员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跟踪客户需求的变化,必要时应当向客户提出变更保单保障范围或保险金额的建议,并及时处理客户的保单变更要求。
(二) 续保。公司业务人员应在保险期届满前及时通知客户续保,并应客户要求协助办理保单续保事宜。
(三) 退保。若客户提出退保,公司业务人员应为客户做好退保与投保之间衔接事宜,力求保障好客户的保险利益。
六、 索赔服务
(一) 防损与出险通知。公司业务人员平时多和客户单位的消防部门沟通,宣传组织防灾防损安全生产活动。公司业务人员在得知客户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同时应当协助客户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 协助客户索赔。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或客户要求,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协助或授权委托代表客户进行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整理和准备相关索赔资料、跟踪保险人处理赔案的进度等。
七、 争议与投诉处理
(一) 公司业务人员应当将投诉渠道和投诉方式告知客户
(二) 诚恳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化解与客户间的争议和客户的不满,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尽量避免客户投诉。
(三) 若客户坚持投诉,公司业务人员应当配合所属保险经纪机构或有关单位对客户投诉,了解投诉客户的真实要求,主动与保险人交涉,争取对客户有利的解决方案并及时的向客户反馈投诉结果。
八、 建立客户回访制度
(一) 公司业务人员每月必须不少于一次拜访客户,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提醒客户必要时对保单内容信息的及时变更。
(二) 提醒客户在雨雪、高温等天气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防范客户企业风险,减少客户企业损失。
(三) 回访客户对公司业务人员处理理赔案件的满意度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公司积极改正,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经纪服务。